1月11日下午,律苗联合会根据《实习生指南》的规定组织了第五次尚权北京总部实习生例会。会议由本周值班实习生迪力亚的主持,采用三个板块进行讨论,分别是一起事件“北航陈小武事件”,一部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和一本书“《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第一部分是2017年12月19日,南昌大学国学院副院长周某性侵女学生事件的余音未尽,留下的是“警方受理报案后高度重视,正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以及校党委对该副院长免职的结果;这边厢,短短十几天的地球自转后的2018年1月2号,爆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陈小武教授长年性侵多达7名女同学。陈小武事件再次敲响了人们的警钟,拨动了人们神经衰弱的神经,但是得到的结果也不过是“北航官方在第一时间成立了调查小组,积极回应社会大众的问题并撤销其教师职务”的相似回应。
为什么不能把让此类事件上升的案件的程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是我们本期要讨论的议题。
各位与会人员就以上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分别从施害人和受害人双方法律意识淡薄;该类性侵案件举证困难;公诉人对于此类案件不甚积极以及国内舆论大环境热衷消费娱乐明星而不关注更深层次人权、人性等方面进行发言。
第二部分是关于影视作品中法律问题的讨论,以《我不是潘金莲》作为案例分析,探讨了该片中的众多法律问题,着重对“假离婚”和“访诉分离”后的上访问题进行探讨。讨论还延伸到其他法律电影当中,诸如《芝加哥》,《辩护人》和《因父之名》。
第三部分是关于法律书籍的讨论,本次会议我将翟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作为推荐书目与大家讨论。翟老提到,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为了维护社会制度与社会秩序所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社会背景才可以洞悉一种法律的意义和作用。书中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律精神特征予以总结,并以其为基础,进一步探究中国古代法律自汉至清的变化轨迹与实施情况。这种跨学科的学习也是我们当今法律人所需要的。
后附本次讨论会相关材料(由迪力亚同学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