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司法实践。在我国,这一重要刑事证据规则的确立和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了对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并对非法证据的内涵和外延、非法证据排除的主体、程序、证明责任等都做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12年修订、2013年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主要内容,从立法上正式确立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个舶来品,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最初针对的是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的违法搜查和扣押获取的实物证据,并将之视为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后来在1966年,米兰达规则将非法证据的范围扩大到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到目前为止,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经得到了联合国相关公约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立法的认可,成为一条通行的国际司法准则。
中国的非法证据排除与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有哪些异同?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5月2日下午15点,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满运龙教授坐镇第六十九期“尚权刑辩沙龙”,以其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讲述“美国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与实践”。并特邀《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等嘉宾莅临点评。
本期沙龙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主持。如您对沙龙的主题感兴趣,欢迎到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深圳)做客交流!
尚权茶已备好,大门已开,就等你来!
『 重要公告 』
2017年起,尚权刑辩沙龙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2点播出。本次沙龙,由于客观原因顺延1小时,于5月2日下午3点播出,敬请关注!
本期活动也得到了“领络”公众号的直播支持!您可以通过网络设备平台及“尚权刑辩APP”视频、关注“领络”公众号回复“尚权刑辩”观看直播,并参与话题互动。
多媒体直播互动,更多精彩,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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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
北京:朝阳区大望京科技商务园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A座22层(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10-875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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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前往直播间与主讲嘉宾现场交流和互动。
尚权沙龙时间
时间:2017年5月2日15:00点至17:00点
简介
主讲人:满运龙,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实务教授。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美国宪政史博士。曾任数家欧美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14年加入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满运龙教授的教学与研究领域包括证据法、宪法与比较司法制度、双语合同写作以及国际商业交易中的反贿赂与伦理。
点评人:刘桂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曾任中国律师论坛秘书长、《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辑、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
主持人:毛立新,先后毕业于安徽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获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安徽省公安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现为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08年起,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办理过安徽黄山两刑警被控故意伤害(“陷警门”)案、安徽滁州赵世金合同诈骗再审无罪案、北京律师张某被控敲诈勒索案、湖南 “临武瓜农”案、刘汉涉黑案、莆田许金龙等四人再审无罪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