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刑事辩护律师更为有效地办理毒品类死刑案件,提高毒品类死刑案件的辩护水平,确保毒品类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编写完成了《毒品类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指引与评注》(以下简称《辩护指引》)。
3月19日,为了使《辩护指引》内容更加充实,结构更加清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合中华毒品犯罪辩护联盟,在北京京仪大酒店召开了“毒品类死刑案件辩护指引研讨会”,与全国的毒品辩护界专家一起对《辩护指引》提出增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合伙人张雨律师受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共四个模块,分别从毒品案件的证据和证明、毒品的认定、毒品的归属以及毒品的量刑等四个方面阐述毒品类案件辩护的基本问题。
毛立新律师主持了第一模块:以证据为中心:毒品案件中的证据审查与证明标准。并就毒品类案件中的证据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作为中华毒品犯罪辩护联盟北京地区的负责人,张雨律师在第四模块:“形势政策与毒品量刑:既未遂标准、自首立功认定与刑事政策的把握”进行发言。
毛立新主任认为,起草和制定各类犯罪的辩护工作指引,是刑事辩护有效化、精细化的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编纂“毒品类死刑案件的辩护指引”非常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