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佘祥林、赵作海、呼格吉勒图等案被连续披露,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始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反思。然而,律师对其作为诉讼三角构架中的一个“边”的作用的反省,却还远未到位。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耿民律师认为:错案之责,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种种弊端固然应首当其冲,但律师作为辩护职能的承担者,是司法机制运行中的一环。其能力、能动、能量以及与之相应的良心、良知和良德,亦应做深刻反省。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要求事实调查、证据展示、控诉辩护、裁判说理在法庭,要求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给律师刑事辩护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备受诟病、长期的、形式化的低效辩护、无效辩护、甚至负效辩护,已经走到了尽头。无奈的“死磕”辩护,似在给辩护业带来一缕光明的同时,却明显加深了法律共同体的撕裂。律师行业应该在危机中觉醒:只有凝聚力量,运足底气,抓住良机,革新自救,走专业化“效能辩护”的新路子,才能在司法改革中获得新生!
今晚"燕山星语"将由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耿民律师主讲。题目是:“辩护的革新与自救——效能转型”,耿民律师从律师自身对传统辩护效果反省的角度,提出了效能辩护新概念。阐明了“效能转型”的必要性和具体要求,并就实现“转型”提出了十条策略。
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2016年加入中国刑事律所联盟,成为联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