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31日,2016年尚权刑事辩护大型公益培训本年度第二场培训在内蒙古锡林浩特成功召开。本次培训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与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300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此外,自治区以外的其他省份的律师同仁也自发地远道而来参加了本次培训。内蒙古自治区律协、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及参加培训的律师对尚权所组织的刑事辩护公益培训给予了高度评价。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呼和敖勒主持了本次活动的开幕式。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雅民,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胡丽妹,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常铮在开幕式上致辞。
白雅民代表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对本次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对前来参加培训的律师表示欢迎。胡丽妹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首先感谢合作方——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并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图说: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雅民,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胡丽妹
常铮代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向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参加培训的律师及相关合作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尚权刑事辩护大型公益培训的背景,现状以及发展方向。
图说: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常铮
培训内容概要
7月30日上午:第一课《刑事审判中认定证据的若干问题》 由最高法刑庭专家主讲。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呼和敖勒主持概要
图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呼和敖勒
授课老师从律师从具体案例出发,从准确把握形势案件的证明标准、强化对证明力的审查判断、全面审查鉴定意见、认真分析酌定量刑情节、准确把握共犯的量刑等五个方面对刑事审判中的证据认定问题加以阐述。
一、准确把握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
二、强化对证明力的审查判断
三、全面审查鉴定意见
四、认真分析酌定量刑情节
五、准确把握共犯量刑
7月30日下午:第二课《犯罪治理大数据》。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主讲。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雨主持。
图说: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雨
图说: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
卢建平从改革开放前后对比的刑事犯罪立案数、刑事立案率等大数据做出对比,得出结论:暴力犯罪与重刑率呈下降趋势、轻微犯罪与轻刑率上升。并由此展开讨论这一结论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而分析刑事犯罪与治安案件的关系。并从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的内容出发,对刑事犯罪做出预测。
一、(一)改革开放前后大数据对比(1950——1977与1978——2014)
1、刑事立案数
2、刑事立案率
(二)结论:
1、总量增长与结构变化:双降双升
双降:暴力犯罪下降、重刑率下降 2015年为9.37%
双升:轻微犯罪上升、轻刑率上升
2、客观与主观:以盗窃罪为例。客观:人口基数、经济实力、社会关系;主观:政策法律调整、犯罪门槛调整
3、刑事犯罪与治安案件的关系
二、大趋势
1、治理转型
2、治理理念:三中全会深改的总体目标;四中全会的总目标
3、治理趋势: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7月31日上午:第三课《程序辩护的主要问题》。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青松主讲。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宇鹏主持。
图说: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宇鹏
图说: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青松
张青松律师从具体案例出发,以风趣幽默的语言阐述了程序辩护的内涵与途径的问题。
一、定义及概况
二、程序辩护的现实与理想
现实很骨感:相当一部分检察官、法官对于律师进行程序辩护有一定的反感,认为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是律师“无事生非”、“死缠烂打”。
理想很丰满:一方面程序辩护本身是对被告人权利最为全面的保护;另一方面程序辩护时刑辩律师追求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三、程序辩护的特点
(一)全程辩护
(二)不以定罪量刑为目的
四、程序辩护的内容
(一)证据相关的程序违法行为
(二)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侵犯人身自由与财产权利
(三)涉嫌职务犯罪的严重程序违法行为
(四)其他程序瑕疵、违法行为
五、程序辩护的核心理念
关键词:及时、依法、坚定、理性
六、非法证据排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非法取证不仅可能要负法律责任,而且取得的证据也没有法律效力,从而有效遏制违法取证,彰显程序公正价值;
另一方面,该规则有助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实现刑事诉讼的实体公正价值。
7月31日下午:第四课《司法体制改革对律师执业的影响》。由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主任黄太云主讲。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文龙律师主持。
图说: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文龙律师
图说: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主任黄太云
黄太云从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现状出发,阐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路径和律师执业环境的前景问题。
一、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影响司法公正
(二)司法机关内部司法权行使“行政化”现象严重
(三)司法不透明、暗箱操作,给权力预留寻租空间
(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职业操守差等问题突出
(五)律师的执业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二、本轮司法改革的几项任务
(一)、从体制上解决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权行使地方化问题
1、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
2、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3、四中全会《决定》为确保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出的改革新举措
(二)、健立权责明晰的司法责任制
1、法院现行机构设置是否做出改变?
2、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扁平化的审判组织
(1)建立主审法官制度
(2)改革审判委员会
(三)、大力推行司法公开,破除司法权行使神秘化问题
(四)、建立符合司法人员职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制度,提高检法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1、法院、检察院人员的分类和员额比例
2、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的意义
(1)关于从严掌握员额
(2)遴选法官、检察官要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大力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
1、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2、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意义
(1)要求所有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庭审检验、法律检验的理念和责任意识
(2)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在各自的诉讼阶段都要围绕审判开展工作
(3)法院庭审要实质化,不能再走过场
培训结束后,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都表示,通过两天的课程学习,对刑事案件证据的证明力、刑事犯罪发展的趋势、程序辩护以及律师的执业环境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更加全面的理解。
尚权刑事辩护大型公益培训
“尚权刑事辩护大型公益培训”是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发起的,旨在推动刑辩事业发展的公益项目。通过搭建法学专家与律师面对面授课的交流平台,帮助更多的刑辩律师,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刑辩律师,在学习中受益并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自2006年以来,尚权刑事辩护大型公益培训已在内蒙、甘肃、湖北、广西、云南、吉林、陕西等多个地区成功举办。
2016年是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尚权刑事辩护大型公益培训也进行了10年。十年坚守,不忘初心。“专心做业务、潜心做学问、热心做公益”是尚权所始终不变的办所理念。
按照今年的计划,此项大型培训将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四场。此次内蒙古之行是今年的第二场培训,敬请期待!
尚权十年,感恩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