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权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是其宪法上获得律师帮助权利的重要体现,也是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中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在保障被刑事追究者的知情权,增强辩方与控方的对抗力量,维持控辩平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会见权的存在是律师有效展开辩护业务的基础和前提。但从现实来看,律师会见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会见权很难得到保障。
当遭遇会见难时,律师应该怎么做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巩志芳律师将在(11月16日)开讲。
尚权所的业务学习对外开放,欢迎各界朋友前来交流,共同学习探讨。
巩志芳律师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届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第二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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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学习信息
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下午2时至4时
地点:尚权所(东城区广渠门桥东南角名敦道大厦2号楼1507室)
电话:010—875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