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十余年,在法律谈判尤其是形式法律谈判领域积攒了很多经验,8月4日,易胜华律师通过尚权刑辩沙龙第五十一期分享了他的观点。易胜华说:“如果我们把谈判这两个字拆开来看,谈,是交流的过程,用语言进行沟通的一个过程;判,是判明、判决,出结果的一个过程。也就是说,谈判时带有一定的目的,希望得到一定结果的一个谈话过程。”
他认为,不一定非要把谈判想象成非常正式的,非常严肃的一个过程,凡是一个有目的的谈话过程,可能他不拿语言来作为一个沟通的方式,甚至手势、肢体动作也能够实现谈判目标,那么我们就把这个作为一个广义的谈判。总而言之,谈判无所不在。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谈判也是贯穿于法律服务过程的始终。以下是易胜华律师的讲话概述:
一、法律谈判的三原则:
1、知己知彼。
2、有理有节。
3、互利互惠。
二、易氏谈判四定律:
1、一切违法者都是纸老虎,首先要树立信心。
2、谈判者要有观察力和魄力。一切困难都有解决的办法,关键在于能不能找到、能不能做到、敢不敢去做。
3、谈判者要有务实有远见,力争达到双赢的效果,为自己留有余地。一个人的利益分为长远利益、现实利益和安全利益。有些人一些时候占了上风,但是从我的角度,这并不是最好的做法,因为现在争取的利益可能很快失去。
4、要重视和尊重对手。对手永远比你聪明。
三、“五心级”法律谈判:
•信心:一定能够实现目的。
•耐心:享受过程,期待结果,不急不躁,以时间换取空间。
•忠心:忠诚对待委托人和委托事项,决不动摇立场。
•真心:真诚对待谈判对手,尽量消解敌意。
•爱心:以情感人,设身处地为对手着想。
四、法律谈判的流程:
(一)接受任务。初步判断实现目的的可能性。
应当拒绝接受的几种任务:
不可能成功的任务。如果可以部分实现谈判目的、委托人愿意变更谈判目的、委托人明确表示愿意承受完败结果的,可以接受任务;
谈判目的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违背职业道德;
面临无法防范的巨大法律风险的任务;
委托人过于强势,不尊重任务执行者,完全操纵谈判。
拒绝方式:根据不同情况,或直接拒绝,或寻找托词,或介绍其他人接替等。
(二)资料收集:
1、 尽可能的详细:相关法律规定、政策一网打尽。细致到部委规章,法律变化的沿革,立法意图。搜集谈判对手的资料很重要,个人(或代理人)的成长经历、教育背景、性格特点、人脉关系等等。寻找对手弱点。任何人都有人性弱点:贪财、好色、怕死、虚荣、嫉妒、希望升迁、保护家庭……
搜集相关法律和案例;对方没有搜集我的资料,否则我会显得很被动;谈判对手可能也在收集我们的资料;网络时代,搜集资料很重要。
2、证据材料的收集补充,固定。
3、专业方面的知识需要我们去聘请专业技术人员。
(三)制订谈判策略:
1、委托人也形形色色,有人非常迷信关系,有些人软弱无助的,说着说着就哭了;面对不同当事人如何确定不同谈判风格,确立谈判风格。温柔、强势;说理、说情。明确谈判步骤。阶段性目标,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预案。包括:电话摸底、发函表态、当面协商、法院诉讼等。边谈边打,边打边谈。
2、实现委托的目标,从而细化阶段性目标;我们主张权利时,可能面临对方的挑衅和污蔑;因而我们需要对风险进行评估;
3、降低或者增加谈判的技术难度,需要与当事人达成钢铁同盟;
(四)破局方式:
类似小孩子打架;当谈判陷入僵局时,亮出我们最有力的底牌,一剑封喉;常见的一种是:绕过难对付的谈判对手,直接找对谈判有决定权的人,但同时也要避免对手采用这个方法;在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需要冷处理,拼耐心,与对手打心理战。此阶段应当有轻微动作,避免对手认为谈判破裂;适当让步,并迫使对手让步。
(五)谈判七字诀:
“谈判七字诀”:攻、守、堵、闪、哄、顶、追
“攻”:处在优势地位的一方,主动出招;“守”:处在劣势地位的一方,被动防卫,很多时候,急于实现谈判目的的一方虽然处在劣势,也要主动出招,如刑事和解的被告人。“闪”:回避不利形势和问题;“堵”:堵住对方退路,逼迫对方回应尖锐问题;“哄”:营造谈判氛围,释放烟雾弹,麻痹对手;“顶”:双方都采取攻势,互不相让,比拼内力;“追”:抓住机会,迅速锁定胜利成果。
重点要说的是“哄”,无论是对抗性的,还是协作性的,“哄”都是需要用得上的;对抗性谈判弦不能绷得太紧;追:我们想要的成果出现,我们需要迅速的锁定他,对方的一句口误或者对方的真实想法的流露,我们需要迅速锁定胜利成果,但要注意穷寇莫追。
(六)怎样应对谈判破裂:
1、要实行之前的预案,或者诉讼,或者采取其他程序;
2、需要寻求不现实的利益,否则胜利成果可能被抹杀;